大家都知道,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,但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金,最起码得有两个前提。
第一个前提是在职时,企业缴纳了失业保险,并且正常缴费时间已经满1年的。未缴纳失业保险,或者缴纳时限不足1年,或者缴费不正常的,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。
第二个前提是“非本人意愿失业”,比如公司倒闭、裁员等,非因个人原因,并且有就业意向,但暂时未能就业的。领取失业保险,要进行失业登记,并接受再就业指导与培训等。
失业保险金由专门的经办机构——就业局或者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发放,按缴纳时限,确定发放时间,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。
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的,缴纳失业保险时间重新起算。短暂就业后又失业的,就业不满1年的,可以申请前次失业未领取完了失业保险金。
失业保险金是对职工因意外原因,造成不能正常就业,失去生活来源,成为失业人员的一种保障和救济,享受失业保险的时候,不影响其享受医疗保险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。
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当具备什么条件
《失业保险条例》第三章失业保险待遇
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,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:
(一)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,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;
(二)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;
(三)已办理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的。
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。
本文地址:zhishi/shiye/165836.html
人昨日,人社部召开专题发布会。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宣布,全国所有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、所有统筹地区均已实现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对接,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...[查看全文]
本周财经热点事件不断,23省土地财政依赖度排名:浙江最高2/3债务靠卖地;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遭二次举报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:社保专家谈养老制度并轨:须安排公务员个...[查看全文]